日前,根据自治区编办的批复,我县陆屋镇被自治区确定为第一批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镇,全区共有15个镇纳入改革范围,陆屋镇是钦州市唯一纳入改革范围的镇。 今年7月初,县编委办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县所有镇进行了摸底排查,深入了部分镇进行调研,并征求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政局、县工管委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按要求将拟纳入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范围的镇上报自治区审批。最近,自治区编办批复同意了我县陆屋镇开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根据自治区相关文件精神,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扩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完善基层政府功能为重点,构建不同于一般乡镇的简约精干的组织架构、务实高效的用编用人制度和适应经济发达镇实际的财政管理模式,积极推进集中审批服务和综合行政执法。用2年左右时间,把经济发达镇建设成为人口集聚、生态良好、产业合理、结构优化、体制创新、社会和谐的现代新型城镇。目前,我县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赋权目录清单正在研究制定中。(姚璎芝) 来源: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