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陆屋镇凤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前公告由陆屋镇人民政府委托上海同异城市设计有限公司编制的《灵山县陆屋镇凤凰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专家审查,经过修改和完善,现形成最终成果。为了使该规划更趋完善集思广益,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予以批前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性质定位
陆屋镇凤凰片区规划建成以居住为主,兼具商业服务、休闲娱乐为辅的配套齐全,环境优美的居住新区。 (二)规划范围及规模
北面和东面至钦江,南至钦陆一级公路,西至凤凰岭,规划面积为184.50公顷。规划区范围总人口规模预测约为3.0万人。
(三)规划结构
凤凰片区形成“一心两轴四组团”的空间结构形态。 “一心”:指在片区中心设置的商业行政办公中心,主要集中布置行政办公、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 “两轴”: 指南北向的空间发展主轴与东北-西南走向的空间发展次轴。 “四组团”:分别指位于片区中心的公共服务组团、片区西南部的绿地生态组团及两 个居住综合组团。 (四)用地规划
1、居住用地规划: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为87.12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47.2%。
2、公共设施用地规划: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25.11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面积的13.6%。
3、道路广场用地规划:规划区内道路广场用地总面积为23.13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2.5%。其中城镇道路用地面积为21.43公顷;设置1处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为1.32公顷;结合行政办公用地设置广场一处,用地面积为1.70公顷。
4、工程设施用地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主要指规划的环卫用地及消防站用地,用地面积为1.44公顷。
5、绿化用地规划:片区内绿地主要为公园绿地,包括凤凰岭公园、龙湖公园及结合钦江设置的带状公园,公园绿地用地面积为45.83公顷。
(五)各项公共基础设施规划
1、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区主、次干路采用“一横两纵”的路网结构,主干路主要作为片区与城镇其它组团的联系通道,承担对外交通联系功能;次干路作为片区内各组团间的联系通道,承担片区内部交通联系功能。 2、绿地系统及景观风貌规划:充分结合钦江、凤凰岭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自然山体和水系,严格控制沿江地区开发,以公园绿地为节点,以自然山体为绿楔,以钦江两岸为绿带,以外围的农田及自然生态绿地为背景,形成“点、带、面”有机结合的开放绿地系统。
规划区的绿地与广场用地主要由公园绿地、广场用地和附属绿地组成,规划区所有道路均应按规划的道路断面配置行道树和绿化隔离设施,
以规划20米道路为文人景观轴,以钦江为滨水景观带,以公园绿地、广场等为景观节点,形成“一轴一带多节点”的景观结构。
(1)、一轴:以规划20米道路为文人景观轴。通过道路绿化、道路设施、临街建筑的控制设计,将沿路重要景观节点串联起来,形成有机连续的视线通廊。 (2)、一带:以钦江及岸边绿地为滨水景观带,塑造多彩的滨水空间。 (3)、多节点:以公园绿地形成2个自然景观节点;以城镇广场、商业中心为人文景观节点。 3、给水排水规划:规划区用水近期由镇区现状水厂供给,远期由镇区现状水厂及陆东工业组团水厂联合供给。规划给水管网采用环状与枝状相结合原则进行布置,以保证供水安全可靠性。
规划区范围内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
沿东侧主干路设置污水压力管将污水送至规划污水处理厂,各单位和企业生产污水自行处理达到相关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雨水管道的规划,以规划区内发生一定强度的暴雨时,能够及时排除,不出现积水为前提;雨水的排放以分散式排放为主,排至最靠近的河道。
雨水系统与水系、城市防洪相结合,雨水采用与城市排涝系统相结合的方式排放,并充分利用地形就近排入水体。
4、电力电信规划:凤凰片区内的用电由片区北侧的陆屋110KV变电站供给规划区所需变电容量21.42MW;规划范围内规划预测市话容量为1万门,所有电信电缆线路均为穿管沿镇区道路埋地敷设,并与城镇道路建设同步进行。
5、环卫设施规划:规划区内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采用袋装分类收集,集中处理方式进行处理;规划区范围内设置1处环卫管理机构,结合小型垃圾中转运站设置;规划区范围内共配置公共厕所5座;新区建设中垃圾收集点全采用密闭垃圾容器和垃圾容器间,重点路段和地区可考虑建设垃圾压缩站,兼作为垃圾收集点和转运站的功能。
6、消防规划:在凤凰片区内布置1座标准型普通消防站,消防用水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采用环状双向供水,应满足消防给水管径、消火栓间距、水压、流量等标准,在管网压力低的区域应设供水增压站室外消防用水采用低压制消火栓形式,消防给水管径不小于100毫米,消火栓沿规划道路布置,尽量靠近道路交叉路口布设。
规划消防通道车行间距不大于160米,人行出口间距不超过80米,建筑四周应流出消防通道和扑救工作场地,建筑超过80米,则必须在地层加设人行出口。。 7、防洪规划:规划区防洪排涝工程主要为拓宽狭窄河段、梳理水系与完善防洪堤建设相结合进行;做好流域内水土保持,以期涵养水源;禁止河道设障,保证行洪河道通畅;加强对现有排水管渠的改造和维护,合理设计排水系统。
8、抗震规划:规划将规划区内的公园、广场、运动场、学校操场及附近农田、绿地作为避震疏散场地。在规划中应合理组织疏散通道,使避震疏散场地服务半径小于500 米,规划区内新建建(构)筑物按地震基本烈度为6度或地震动参数区划地震峰值加速度0.05g的抗震要求,重要建(构)筑物及生命线工程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进行设防。达不到抗震要求的工程,要进行抗震加固。
(五)图纸
1、区位图 2、现状图 3、总体布局规划图 4、空间结构示意图 5、结构分析图 6、公共服务设施图 7、道路交通规划图 8、绿地景观分析图 9、给水工程规划图 10、污水工程规划图 11、雨水工程规划图 12、开发建设时序图 对关心城乡规划建设和该规划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请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陆屋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6592172),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告地点:灵山县政府网 (http://www.gxls.gov.cn/ )、灵山县陆屋镇人民政府宣传栏
公告时间:2016年6月20日-2016年7月20日
联系地址: 灵山县陆屋镇人民政府
灵山县陆屋镇人民政府
2016年6月16日
陆屋镇凤凰片区规划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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