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记者从灵山县发展和改革局获悉,灵山县获批成为全国首批“结合新型城镇化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试点”地区,是全国90个率先开展试点工作的县(市、区)之一。
此次试点,是探索完善返乡创业体制机制的重要方式,是激发输出地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区域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更是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实践。
自开展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就业试点工作后,灵山县委、县政府迅速成立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并结合招聘会、劳动技能培训等经常性工作,为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就业创造平台。截至目前,灵山县共争取各级资金700万元,自筹配套资金364万元,开展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建成县级项目1个,镇级项目14个。发放贷款2701笔,贷款金额13649万元,解决妇女青年创业就业资金困难问题。
今年,该县将强化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培训工作,依托现有工业园区,盘活闲置厂房、土地等存量资源,支持和引导整合发展一批重点面向初创期 “种子培育”的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并以电商创业园为平台,促进创业就业。完善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公共服务,简化证照办理,提高办照效率。同时,加大试点工作力度,争取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17000人,实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10854元/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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