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墩镇被评为第十六批自治区文明乡镇,2月27日下午,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黄春柳和县文明办主任梁月华到烟墩镇授牌,并举行了简单的揭牌仪式。该镇在家班子领导、部分镇直单位干部和村干部代表参加了仪式。
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的精心指导下,烟墩镇按照文明乡镇标准要求,围绕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文明乡镇的创建和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质量和水平,使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步入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效果明显,被评为第十六批自治区文明乡镇。
授牌仪式上,黄春柳对烟墩镇获得自治区“文明乡镇”这一殊荣表示热烈的祝贺,对该镇党委、政府在自治区文明乡镇创建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黄春柳指出,取得自治区“文明乡镇”称号,这是对烟墩镇过去工作的表彰更是对今后工作的鞭策,希望镇党委、政府珍惜荣誉、不骄不躁、再接再厉,不断巩固文明创建成果,努力开创烟墩工作新局面,为人民群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陆昌毅)
黄春柳(左)与该镇党委书记一起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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