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灵山县陆屋临港产业园机电项目厂房专变配电工程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山县陆屋临港产业园机电项目厂房专变配电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灵山县陆屋临港产业园机电项目厂房专变配电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XLJ-G2017-G284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陆屋临港产业园配电工程、临港产业园新建电缆工程、临港产业园各号厂房变配电工程等共16个项目,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637.9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级) 资质,并具备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叁级(及以上级)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类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 11 月 15 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 11 月 22 日止(工作日),每日8:00-12:00时,14:30-17:30时; 2.发售地点: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灵山县文峰路东二巷21号 );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4. 发售条件: (1)单位有效介绍信原件(若委托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近半年投标单位为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2)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企业(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原件(须是预招标公示发布之日后出具); (5)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职称证、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报名资料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份,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并持原件核对,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元整 投标人须于2017年 12 月 1 日 17 时 00 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银行账号:8008 1201 0103 3862 87; 开户银行:钦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政务服务中心分社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2 月 6日 14 时 30 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2 月 6 日 14 时 30 分,在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欧阳可森 0777-642887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子材东大街8号奥林财富1号楼11层 项目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8077713666 3.监督部门:灵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777-6428581 4.网上查询: 广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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