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的通知》(桂环发〔2014〕26号)规定的要求,开展灵山县陆屋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现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灵山县陆屋临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项目 2、项目概况:为处理灵山县陆屋临港产业园新光农场片区所产生的工业产生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拟新建陆屋临港产业园新光农场片区污水处理厂1座,占地面积11966m2(约17.96亩),污水处理工程建设规模为近期3000m3/d,远期10000m3/d,污水量由60%生产废水+40%生活污水组成(其中工业废水以机电加工制造废水为主,其余为制药、木材加工废水等,由各产生企业自建污水处理系统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后才能纳入本污水处理厂,工艺采用速分生物处理技术,处理后出水水质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一级A标准,排入钦江水系。项目铺设排水截污管网,共修建直径dn400~dn800污水管网8.85公里。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灵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设地址:陆屋临港产业园新光农场片区东部,六钦高速陆屋出口附近 联 系 人:卢股长 联系电话:0777-6529268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工作程序:(1)环评任务委托;(2)现场踏勘、资料收集;(3)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4)公众参与调查;(5)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6)环保部门审批。 评价主要工作内容:根据项目设计方案,研究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污染源的产生和排放情况,在自然环境社会环境调查、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和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模式计算、类比分析、专业判断等手段分析、预测和评估项目在施工期及营运期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出预防和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论证所采取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提出对项目采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建议,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和居民。 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③项目施工期、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 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或者面谈等形式反映给建设单位; ②联系电话:0777-6529268 六、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发布公告即日起的10个工作日。 灵山县工业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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