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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山县隆重举行“扶贫日”捐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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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陆屋 发表于 2016-10-18 10: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注陆屋
2016-10-18 10:23:02 14005 0 看全部

    2016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三个“扶贫日”,也是第24个“国际消除贫困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扶贫日”的精神和自治区、钦州市关于开展第三个全国“扶贫日”活动的部署及要求,进一步动员和号召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脱贫攻坚活动,我县当天上午在县人民广场隆重举行“扶贫日”捐赠活动。
    灵山县四家班子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政委;各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扶贫工作分管领导;“联镇包村”帮扶单位的全体领导干部;企业、商会和其它社会团体及社会成功人士等出席捐赠活动。
    县委书记莫东培在捐赠活动上作动员讲话,副县长温念军主持活动仪式。
    莫东培在讲话中动员全县社会各界力量,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活动,形成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要求以“扶贫日”捐赠活动为契机,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全力打好“十三五”脱贫攻坚战。要求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互相配合,同频共振,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扶贫济困活动;推动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机制,突出社会帮扶的精准性,促进精准帮扶到村、到户、到人,打造社会扶贫品牌;扶贫部门要加强对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保障,捐赠资金要按规定使用,真正帮助贫困农户脱贫致富,同时对捐赠单位的捐款通过电视、网络等公之于众,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对捐赠活动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扶贫济困典型事迹,倡导守望相助、乐善好施的社会风气,营造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社会氛围,激发全社会参与扶贫济困,共建幸福灵山。
    捐赠仪式上,莫东培带领县四家班子领导、县法院院长、县检察院检察长、县公安局政委首先捐款,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企业、商会和其它社会团体及社会成功人士等纷纷献出满满的爱心捐款捐物。据悉,在本次仪式上共收到各级领导、干部,企业、商会和其它社会团体、及社会成功人士等捐赠的爱心款物折价人民币合计647960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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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东培在捐赠活动仪式上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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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念军主持捐赠活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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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东培带头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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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活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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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捐赠活动的企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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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活动仪式现场


来源:灵山县电子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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