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住建厅、发改委、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百镇建设示范工程实施方案》,我市大寺镇、张黄镇、北通镇、寨圩镇、陆屋镇榜上有名。根据《方案》,示范镇将获得自治区千万元以上的建设补助资金,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培育主导产业等。
该工程重点支持全区各地百个乡镇开展示范镇建设,力争到2020年将入列乡镇打造成为经济强镇、特色名镇、特色小镇等,并培育出一批布局合理、经济发达、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进入全国先进行列的小城镇。
自2014年该工程实施以来,全区目前共有101个乡镇成为建设示范镇。根据方案名单,我市浦北县寨圩镇、灵山县陆屋镇成为第三批(2016—2018年)广西百镇示范工程,加上第一批(2014—2016年)的钦北区大寺镇、浦北县张黄镇,第二批(2015—2017年)的浦北县北通镇,共有5个乡镇成为自治区百镇示范建设的“幸运儿”。每批示范镇的建设周期为3年,力争经过5年时间,形成一批生产总值超过20亿元,财政收入超2亿元,各项发展指标明显高于全区发展平均水平的经济强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为此,自治区将给予每个示范镇1000万元的建设补助资金,示范镇总投资一般不低于2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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