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注册

搜索

为买车票,寨圩一男子抢了5000多元

[复制链接]
关注陆屋 发表于 2017-9-13 10: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注陆屋
2017-9-13 10:27:56 16933 1 看全部
      “快来人啊,有人抢包了......"刚进入7月,暑假才刚开始,一起手提包被抢案惊动了金浦大道附近商铺的店主。据了解,覃某为了买一张车票回家而实施抢夺他人财物,真是可笑又可悲,为了区区一张车票,竟然以身试法。

案情
       覃某,男,广西浦北县寨圩镇甘村村委人。7月2日15时许,因无钱购买车票回家,被告人覃某走到浦北县小江街道金浦大街路段时,发现被害人陈某某撑着雨伞,肩膀上挂着一个黑色手提包,便尾随陈某某行至金浦大街北部湾保险公司门前路段,趁左右无人突然冲上前将陈某某绊倒并抢走黑色手提包,随后往金浦市场方向逃跑,当逃至浦北县鑫园宾馆门前附近时,被周围的群众抓获。经清点,被抢的黑色手提包内有现金共计5172.49元人民币,以及白色苹果4手机一台。案发后,黑色手提包已返还被害人陈某某。


结果
       9月1日,经浦北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5172.49元,数额较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被告人覃某提起公诉。


警示
      市民不论何时何地,当身上携带巨款或贵重物品时,要加强警惕,尽量采用快捷的方式到达目的地,不易携带贵重物品在外逗留过长时间,以防尾随人员有机可乘。来源:浦北检察

  • 您可能感兴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查看:16933 | 回复:1

联系电话:18897784375 地址:灵山县陆屋镇建设路 邮箱:service@535416.com ICP备案号: ( 桂ICP备11001146号-3 )
Copyright © 2017-2021 陆屋阳光网(http://www.53541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X3.4
当前域名: 535416.co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