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至19日,钦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农业与农村委主任委员陈仅带领检查组,到我县对《农药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宗奎,县农业局、工商局等部门领导陪同检查。
检查组采取实地察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要检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农药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两天来,检查组实地检查了陆屋镇新营无核荔枝场、灵山县棠梨柑桔场、灵山县万穗米业有限公司、灵山县潘姐翔民农资有限公司和三科电商创业园,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去我县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县政府副县长冯远波作全县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工作情况汇报。我县现有农药生产企业1家,农药经营户437户,其中企业78户,个体工商户359户,年销售农药800吨左右。去年以来,我县把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农药管理条例》在全市有效贯彻实施的意见和建议作为全县农药安全管理的重点工作来推动,建立责任明晰、监管有力、执法严格、运转高效的监管体系,保障农药管理安全,整体提升了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通过实地检查和听取汇报,检查组对我县在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希望我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加强组织协调,明确部门责任,全面落实农药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宣传培训,提高执法效能。注重源头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黄馨瑶)
检查组在潘姐翔民农资有限公司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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